日本统治下的台湾

林思云


 1895年清政府将台湾割让给日本后,台湾人成为法律上的“日本人”。1910年 日韩合并以后,朝鲜人也成为法律上的“日本人”。日本对台湾、朝鲜等殖民地的 统治方法,和英法等国的欧洲式殖民地统治方法是有极大不同的。英国人并没有想 把印度人改造成为英国人,而日本人却试图把台湾人、朝鲜人改造成为日本人。 1930年代的日本教科书描述“大日本帝国”时说:“大日本帝国是一个多民族国 家,除了主体的大和族以外,还有朝鲜族,汉族(台湾人)等少数民族。”

 虽然台湾人、朝鲜人是在法律上属于“少数民族”的日本人,可是与大和族的“纯 正”日本人相比,台湾人、朝鲜人受到了很大的差别对待。日本在1890年就实行 了普选法,可是台湾人、朝鲜人却没有选举权;日本在1900年实行了免费初等教 育,而台湾人、朝鲜人却不能享受免费的初等教育;住在日本本土的日本人可以自 由移住台湾、朝鲜,而台湾人、朝鲜人没有特别的许可则不能移住日本本土。

 直到1945年日本战败前几个月,日本议会才立法给予台湾人、朝鲜人参政选举 权,并废除了“少数民族”这一称呼,把台湾人、朝鲜人一律称为日本人,在户籍 簿身份证上也取消了填写“民族”的栏目。但随着日本战败,这些给予台湾人、朝 鲜人具有平等“日本人”身份的立法,也成为没有意义的一纸空文。

 虽然日本对台湾人、朝鲜人都采取了差别对待的政策,但战后台湾人和朝鲜人对日 本的态度却有很大不同。朝鲜人的反日情绪十分浓厚,而台湾人却表现出相当的亲 日情绪。回顾一下日本对台湾的统治历史,也许可以找到一些台湾人亲日情绪的来 由。

 一、 日本统治台湾初期的方针政策

 甲午战争以前,日本并没有奢望从清政府那里夺得台湾。所以对于突然到手的台 湾,日本并没有及时制定出治理台湾的统治方针。1890年代后期是日本历史上思 想最活跃的时期之一,人们对治理台湾提出了各种各样的建议。比较开明的人提出 采用美国和德国的联邦制,将台湾作为日本的一个自治联邦;比较保守的人提出将 台湾的当地居民全部赶走,把台湾变成纯粹的日本人居住的土地。日本政府一时也 无法确定台湾的统治方针,只好采取“无方针”的走一步看一步的摸索政策。

 尽管台湾变成了日本的殖民地,可是当时台湾的人口已经十分稠密,已没有多少空 间来接纳日本移民。就如同英国向人口稀疏的加拿大、澳大利亚殖民地大量移民, 却无法向人口稠密的印度殖民地大量移民。所以要使台湾成为日本人居住的“真正 殖民地”,就必须把当地居民赶走。

 正好当时日本有将台湾居民赶走的机会。清政府和日本政府在割让台湾的条约中规 定:台湾居民有权力选择返回中国大陆作大清帝国的臣民,还是留在台湾作日本帝 国的臣民,选择的期限为两年。在两年之内没有返回中国大陆的台湾居民,则自动 成为日本帝国的臣民。

 当时日本的军部特别倾向于将台湾居民全部赶走,使台湾变成真正日本人的土地。 在台湾的日军有意识地对当地居民进行掠夺、殴打、甚至杀害。然而尽管日本人十 分残暴,绝大部分台湾人还是选择了“忍下来不走”的选择。两年的选择期限到期 时,仅仅0.16%的台湾人返回中国大陆。台湾人不肯离开台湾返回中国,大约是 认为“天下乌鸦一般黑”,到哪里都是一样受压迫。

 台湾居民不走,使日本将台湾变成真正日本人之土地的计划落空。日本人不得不考 虑怎样处理这些“非日本人臣民”的问题。西洋派的人建议采用英国式的殖民地管 理方式,保持台湾本地的文化风俗习惯,仅仅把台湾作为日本的原材料供应地和工 业产品销售市场。东洋派的人建议采用中国式的民族同化方式,对台湾居民进行同 化改造,使台湾人变成地道的日本人。正在西洋派和东洋派争执不休的时候,另一 个严重问题出现在日本人的面前,这就是统治台湾的经费问题。

 在1890年代后期,日本政府的财政收入每年大约8000万日元,而台湾的统治经 费每年高达600到700万日元,成为日本政府的一个沉重负担。当时日本正在搞 “脱亚入欧”的富国强兵运动,庞大的台湾统治经费使日本不但没有从台湾的割让 得到什么现实的利益,反而对富国强兵运动产生了不小的负面影响。台湾统治在经 济上是完全失败的。因此有人提出将台湾高价出售给欧美列强的建议,这样一方面 可以摆脱沉重的台湾统治费用,另一方面又可以得到富国强兵所需的巨额金钱,可 谓一举两得。

 但日本政府高层并不赞成出售台湾的计划,他们认为出售台湾会让欧美列强鄙视日 本没有统治外民族的能力。为了树立日本在世界上的威信,无论花多大代价也要搞 好台湾。于是日本政府请来搞殖民地十分有经验的英国人作顾问,请教怎样缓解统 治台湾的经费和怎样治理台湾的问题。英国顾问去台湾进行了实地考查以后,向日 本政府提出了“间接统治”的建议:

 1.日本在台湾的驻军人数太多,比英国同规模的殖民地驻军人数多5到10倍。 日本派驻台湾的官吏人数也太多,比英国同规模的殖民地官吏人数多2到4倍。 这是造成统治费用过高的一大原因。

 2.日本派驻台湾的官吏素质太差。当时日本是将本土淘汰下来的三流官员派驻台 湾,这些官员只会采取暴政统治,不懂怎样搞好政民关系,使台湾经济日益恶化, 不得不靠政府的巨额财政补贴度日。

 3.日本应该尊重当地居民的文化风俗习惯,积极任用当地人作官,象英国统治印 度那样对台湾进行“间接统治”。

 4.日本在台湾实行“事实法制”而不是采用立宪法制。“事实法制”是英国人发 明的。根据英国宪法每个英国公民都具有选举参政权,如果英国宪法在印度香港等 殖民地也适用,那么不给予当地居民选举参政权是明显的违宪行为。为了解决这个 法律上的难题,英国人提出落后民族对三权分立的民主体制无法理解,所以不宜采 用立宪法制,而是根据实地情况实行自上而下的“事实法制”。

 5.日本在台湾限制日本语的教育,通过保持日本文化和台湾文化的距离,保持殖 民地人和宗主国人的文明差距,来树立宗主国的威严。会讲宗主国语言的人是统治 者,不会讲宗主国语言的人是被统治者。

 但是以外交次官原敬(后任首相)为首的政治家,却极力反对英国顾问的“间接统 治”方案。原敬等人认为:台湾人和日本人同文同种,与英国统治非白人的“异种 统治”完全不同,应该采用将台湾人同化为日本人的“皇民化”政策。为了强调同 化台湾人的合理性,原敬等人还提出了一种新理论:台湾自古以来就是日本的领 土,当年收复台湾郑成功的母亲就是日本人,后来台湾被中国强占。所以这次日本 取得台湾是“收复领土”,而不是殖民地割让。

 在“间接统治”和“皇民化”两派的激烈争论中,日本政府最后采用了综合两者意 见的“渐进政策”,即统治台湾的最终目标是将台湾人同化为日本人的“皇民 化”,但这个过程非常漫长,在目前主要采用“间接统治”方针。正如当时的台湾 总督儿玉源太郎所说:“将新领土之民培养成为真正忠义的皇民,是我们努力的目 标。但要经过二世纪的时间,台湾民族的固有性质也许才会有明显的变化。。。” 可见当时日本预计的台湾“皇民化”,准备花百年以上的漫长时间。

 “皇民化”的最关键问题就是教育问题,但当时日本并没有积极在台湾推行日本语 教育,这主要是经费困难。如果在台湾推行象日本本土那样的无偿初等教育,所需 要的费用太大。当时日本采用了英国的殖民地教育方针,只培养少量懂得日本语的 本地人作为下层官吏,将大部分台湾人作为简单的体力劳动者使用。当时的台湾民 政长官后藤新平说:“台湾教育的方针是建立公立学校,普及国语(指日本语)教 育,但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需要三代人的时间。一代人按25年算需要75年, 一代人按30年算则需要90年。。。”

 日本占领台湾后,在台湾建立了一些公立学校进行初等教育,但由于这些公立学校 要缴纳学费,所以公立学校的入学率很低。到1908年,公立学校的入学率尚不到 5%。当时的公立学校中不仅教授国语(指日本语),也同时教授汉文(指中国 语)。直到后来“皇民化”政策占主导地位以后,台湾的公立学校才取消了汉文教 育。

 总而言之,日本统治台湾初期的方针政策,是以英国的殖民地政策为蓝本的“间接 统治”政策。除了剪辫子穿洋服等外,并没有对台湾居民的生活方式加以过多干 涉。但这种早期的“间接统治”政策,后来被激进的“皇民化”政策取代,使日本 的台湾统治政策走向了另外一条道路。

 二、台湾临时法案

 日本在1895年得到台湾后,面临的最重大问题之一就是关于台湾地位的立法。关 于台湾的立法,不仅是考验日本刚刚建立起来的三权分立民主体制,而且还关系到 日本与欧美各国谈判“治外法权”,即所谓领事裁判权问题。

 1853年日本对欧美诸国“开国”后,被迫与各国列强签订了不平等的“治外法 权”条约。外国人在日本犯法后,日本无权对外国犯人进行审判,而是由外国领事 代为审判。这种领事裁判权的不平等条约和中国当时的情况完全一样,但日本解决 领事裁判权的方法却和中国完全不同。中国人认为欧美各国在中国的领事裁判权是 毫无道理的、粗暴干涉中国内政的不平等条约,中国人试图用赶走外国人的方法来 解决领事裁判权。

 日本人却接受了欧美国家的观点,承认只有在三权分立民主体制下的法院,才可能 进行真正公正的判决。所以日本人承认欧美列强在日本的领事裁判权是有道理的, 认为外国犯人拒绝日本旧司法体制的审判是可以理解的。日本解决领事裁判权的方 法是在日本建立与欧美国家一样的三权分立司法体制,那么欧美国家就没有借口坚 持领事裁判权了。1889年日本建立起欧美式三权分立的司法体制后,就开始与欧 美各国谈判终止领事裁判权,最后欧美各国于1899年同意终止在日本的领事裁判 权,承认日本法院有权审理外国人案件。

 1896年2月伊藤博文内阁起草了一份“台湾法案”送交国会讨论。“台湾法案” 的主要内容是:
 1〕 台湾的政治体制与日本本土不同,日本宪法在台湾仅一部分适用。
 2〕 台湾的行政结构由台湾总督和台湾居民组成的评议会构成。
 3〕 台湾总督是台湾的最高指导者,台湾总督由内阁总理任命,由帝国议会批 准。
 4〕 台湾总督具有“事实法权”,即台湾总督的命令等同于法律。
 5〕 台湾总督的命令要经由台湾评议会审议通过,但在紧急情况下可以不经过 评议会而直接发布命令。

 伊藤内阁的“台湾法案”遭到了日本民权派议员们的强烈反对,主要反对意见集中 在台湾总督具有掌管一切的独裁特权。在民权派的反对下,伊藤内阁将“台湾法 案”改为“临时法案”,结果帝国议会通过了有效期为三年的“台湾临时法案”, 即所谓的“六三”法案〔明治29年第63号法案〕。

 “六三”法案的根本精神按照今天的话来讲就是“一国两制”,将台湾作为日本的 一个特别行政区,实施与日本本土完全不同的政治制度。“六三”法案和今天的 “香港基本法”可谓一脉相承。但“一国两制”有巨大的弊端,这就是一个国家中 两种政治体制下生活的人民,无法进行自由地交往,因而使两种制度下人民之间的 隔阂越来越大,人为制造了国家分裂的根源。

 虽然1896年日本帝国议会通过了总督独裁的“六三”法案,但台湾的现状并没有 明显改变。日本在台湾的统治只是靠军事独裁来维持,而用于台湾统治的费用却象 滚雪球一样逐步膨胀。台湾的状况直到第四代总督儿玉源太郎和民政长官后藤新平 上任后,才发生了明显的变化。

 三、后藤新平的台湾独裁

 1898年2月第四代总督儿玉源太郎和民政长官后藤新平上任,后藤新平成为台湾 的实际统治者。儿玉和后藤到任后,重新检讨了前任总督的问题,制定了一系列新 政策。儿玉和后藤治理台湾的基本思想是:台湾的汉族人内心非常刚愎自用,用民 主的方法很难使他们心服。对台湾人实施民权只会增加他们对日本官政的反抗,所 以必须使用严厉的“法制”来治理台湾。

 后藤新平说:“粗野幼稚的当地人民无法理解民权思想,日本国内的文明刑法、民 法在台湾不能通用。在台湾以实施建立在‘当地传统习惯’基础上的法制为宜”。 后藤新平以“尊重当地传统习惯”为由,恢复了一些清政府时代的旧制度,比如居 民相互监督的保甲连坐制度(10户为1甲,10甲为1保);对犯人进行鞭挞的体 罚等等。这些刑法都明显地违反当时日本本土实行的“文明刑法”。

 后藤新平还特别制定了对付抗日武装的“匪徒惩罚令”。1895年4月清政府签约 将台湾割让给日本后,台湾居民成立了“台湾民主国”义勇军,对日本军进行了顽 强的抵抗。但清政府和欧美列强都没有对“台湾民主国”进行任何支援,1895年 10月日军占领了台湾的所有大城镇,抗日义勇军退入深山,但日军一直未能将其 彻底剿灭。后藤新平颁布的“匪徒惩罚令”,宣布对抗日武装的首领和教唆者可以 不经审判立即处死。严酷的“匪徒惩罚令”和犯罪连坐的保甲制度,使日军于 1902年彻底消灭了山岳地区的抗日武装。

 为了改善台湾的财政情况,后藤新平推行了食盐、烟草、樟脑、鸦片等专卖制度, 使台湾总督府的财政情况大为好转。尽管鸦片在日本国内明文禁止买卖,但后藤以 “尊重当地传统习惯”为由,对台湾人吸食鸦片实行了“渐禁”政策,鸦片专卖成 为台湾总督府的一大财政来源。后藤新平在拒绝向台湾引进西方式“精神文明”民 主主义的同时,却积极向台湾引进西方式“物质文明”。后藤动用巨资在台湾兴建 铁路、港口,大搞城市基本建设,发行台湾货币,建立以制糖业为中心的近代工 业,大大推动了台湾经济的发展。到1905年,台湾终于实现了经济独立,台湾总 督府不再向日本政府申请行政辅助金。

 1899年总督独裁的“六三”临时法案到期,台湾总督儿玉源太郎和民政长官后藤 新平以台湾的抗日武装尚未完全剿灭为由,说服国会将“六三”临时法案的有效期 延长三年。1902年“六三”临时法案延长到期后,儿玉和后藤又以台湾政局尚未 完全稳定为由,又说服国会将“六三”临时法案的有效期再次延长三年。直到 1906年儿玉和后藤离任后,日本议会才通过了新的台湾法案,即“三一”法案 (明治39年第31号法案)。

 台湾在1898年到1906年的8年期间,是所谓的“后藤独裁”期间。在这期间后 藤新平拒绝日本政府对台湾“内政”进行干涉,把台湾搞成半独立的独裁王国。当 时台湾人虽然害怕后藤,但并不尊敬后藤,台湾民间把后藤新平形象地称为“土皇 帝”。

 日本对台湾朝鲜的统治、英国对印度香港的统治、以及其它欧美列强的殖民统治, 都有一个共同点:只向殖民地引进西方“物质文明”的科学技术,却不向殖民地引 进西方“精神文明”的民主人权。到香港回归时,香港人已享有不低于英国本土的 物质生活水平,但香港人却不享有英国人早在100多年前就享有的参政选举权。 如果台湾今天还在日本的统治下,台湾人的物质生活水平很可能比现在更高,但恐 怕不会享有今天台湾人所具有的参政选举权。

 西方国家拒绝向殖民地引进西方“精神文明”的民主人权思想,其原因其实非常简 单:如果给予殖民地人民参政选举的人权,他们就要选择独立或自治的道路。要保 持宗主国对殖民地的主权、保持对殖民地人民的异族统治,就必须剥夺殖民地人民 的人权。这也暴露出西方近代民主人权的两重性。

 四、从“不法”的武装抵抗到“合法”的民族运动

 在异民族的殖民统治下,被统治民族的文化被破坏,政治被压迫,经济被榨取,出 现抵制和反抗是必然之事。台湾人一开始是以武装暴动的方式对日本的统治进行抵 抗,但到1915年,活动于山岳地带的武装游击队完全被日军剿灭,此后台湾人开 始以“合法”的方式进行抵抗。

 最早组织进行“合法抵抗”的政治团体是1914年林献堂等人创立的“台湾同化 会”,不久后在日本的台湾留学生中间又成立了“启发会”,“启发会”后来演变 为“新民会”。1920年,“新民会”创办了中文月刊《台湾青年》,这是台湾人 最早创办的政论杂志。1923年4月《台湾青年》改为半月刊的《台湾民报》, 1932年4月改为日报《台湾新民报》。

 “新民会”的最初宗旨是谋求台湾的自治,但“新民会”会长林献堂考虑到完全的 自治要求,势必会引起日本的强烈反应,引来严苛的镇压,对台湾人的民族解放反 而产生负面影响。所以“新民会”的政治运动重点,就放在争取台湾人的参政权 上,要求日本政府给予台湾人和日本人一样的平等待遇。当时台湾人不仅没有参政 权,经济上也处于被歧视的地位,在台湾从事同样工作的日本人的工资,比台湾人 高2倍以上。“新民会”通过《台湾青年》等刊物,掀起了要求废止“六三法” 等对台湾人歧视的法律,要求建立“台湾议会”,允许台湾人参政。从1921年到 1934年,“新民会”一共发起了15次“台湾议会设置请愿运动”,向日本帝国 议会提交了请愿书。

 面对台湾的“合法”民族运动,日本政界处于十分尴尬的境地。按照日本宪法规定 的民权原则,剥夺台湾人的参政权是明显的违宪行为。当时日本不少学者和民主派 的政界人士,也积极支持台湾人的“民权运动”。1921年第一次请愿运动后,日 本总督府虽然没有同意建立“台湾议会”,但设置了一个“台湾总督府评议会”, 特聘林献堂等八名新民会骨干为“评议员”,对总督的政务进行监督评议。日本原 想以“御用文人”的高官厚碌方式,来收买林献堂等人,使他们自愿停止民权运 动。但林献堂并不买总督府的帐,依然积极参与民权运动,所以1922年台湾总督 府罢免了林献堂的“评议员”职务。

 1927年,林献堂、蔡培火、蔡渭水等人,建立了台湾历史上第一个合法的政党 “台湾民众党”。1928年,台湾又成立了非合法的“台湾共产党”。因为当时台 湾是日本的殖民地,台湾共产党在组织上作为日本共产党的一个支部。台湾共产党 奉行极左路线,提出全面否认日本的殖民统治,建立“台湾共和国”的奋斗纲领。 1931年6月日本警察逮捕了台湾共产党的骨干分子,此后台湾共产党的活动趋于 停止。

 1931年以前,台湾人利用日本的民主体制,进行了合法的民族解放运动。1924 年蔡渭水等人在请愿时,以扰乱治安罪被警察逮捕。台湾人和一部分支持台湾民权 运动的日本人,在法庭上进行了大规模的法庭斗争,取得了很大的成功。最后日本 法院释放了大部分被捕者,对蔡渭水等首领只判了4个月的象征性监禁。但1931 年“九一八”事变后,中国成为日本的敌人。由于台湾人具有中国人血统,台湾总 督府在“九一八”事变后,发表了禁止建党结社的命令,台湾人“合法”的民权运 动到此划上了句号。

 自从中国割让台湾给日本后,台湾人就开始了争取民权、争取自治的运动,这些运 动也是现在台独运动的前身。当时的日本殖民政府对台湾人的非暴力民权独立运 动,采取了比较宽容的态度,一些日本人甚至支持台湾的自治运动。这与后来国民 党政府对台独的严厉镇压形成了很大的反差,这也是今天台湾人比较亲日的一个原 因。

 五、皇民化运动

 在后藤新平统治时代,后藤对台湾人的教育采取非常消极的态度。后藤认为“教育 是一把两面剑”,对于日本的殖民统治来说,具有高知识水平的台湾人并不是什么 好事。所以后藤主张在台湾只进行很有限的教育,搞类似于中国的“愚民政策”。

 但“九一八”事变后,日本人害怕具有中国血统的台湾人,同情和支持中国的抗 战,开始积极推行“皇民化”运动。“九一八”事变后,日本一改过去对台湾的 “愚民政策”,开始在台湾积极普及教育和推广日本语。1930年台湾的学龄儿童 入学率不到30%,1938年猛增为50%,1943年更增加到92%。1930年台湾 懂日语的人不到10%,1937年猛增为40%,1944年更增加到70%。

 1937年中日全面战争爆发后,台湾的中文报纸全部废止,改为日语报纸。台湾人 保持的中国传统节日庆祝活动也被禁止,强迫台湾人参拜日本神社。1940年又开 始号召台湾人自愿改用日本式姓名的“改姓名运动”,但收效甚微,只有0.1%的 台湾人改用了日本式姓名。此外总督府还在村落、城区组织了“皇民奉公会”“挺 身奉公队”等居民组织,灌输学习日本的武士道精神,试图把台湾人迅速改造成为 日本人。虽说台湾人并不喜欢这种皇民化运动,但在战时的严厉统治下,台湾人无 法进行有效的抵抗。不过皇民化运动中的普及教育运动,使台湾人口的素质有了很 大的提高,这对后来台湾社会经济的发展,起到了促进的作用。

 由于台湾人没有参政权,所以台湾人也没有服兵役的义务。但1941年太平洋战争 暴发后,日本的兵员严重不足,1942年4月开始在台湾招收“志愿兵”,到 1944年为止共有6000多台湾志愿兵被送上前线。1945年3月日本修改了选举 法,给予了台湾人参政权,可以和日本人一样参加帝国议会的选举。但台湾人得到 当“真正日本人”的权利后,就不得不和日本人一样服兵役,其代价也相当高昂。 到1945年8月日本战败为止,共有约20万台湾人作为军人或军夫参战,战死和 病死者约3万余人。

 六、台湾经济的近代化

 后藤新平时代在台湾大搞基础设施建设,修建了纵断台湾的铁道和高雄、基隆两大 港口。由于大力兴修水利灌溉工程,耕地面积的55%实现了水利灌溉,从1895 年到1925年的30年间,台湾的粮食产量增加了4倍,蔗糖产量增加了15倍, 对外贸易额也增加了4倍,基本上灭绝了传染病。

 1935年,中国的国民政府派考查团参加了“台湾统治40年纪念博览会”。考查 团回国后,对台湾的经济成就赞不绝口说:“台湾给人家搞了40年,就和中国拉 开了这么大的差距”。

 1937年以前,日本遵照欧美殖民地的惯例,只在殖民地搞农业和轻工业,不搞重 工业,人为地制造宗主国和殖民地在工业技术方面的差距。1937年以后,随着皇 民化运动的开展,日本开始在台湾兴建重工业,试图把台湾作为“南进”的工业基 地。此后日本向台湾投入巨资,兴建钢铁、化学、机械等重工业,使台湾的重工 业,特别是军工产业得到了飞速发展。从1939年开始,台湾的工业产值超过了农 业产值,成为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工业化”殖民地。

 七、日本统治时代的结束。

 1945年日本战败后,台湾人的感情十分复杂。很多人为重返昨日的祖国感到高 兴,也有一部分人认为这是台湾独立的绝好机会。希望台独的台湾人联合一部分日 本人,策划了一个台湾独立计划。但是当时的台湾总督安藤利吉反对台湾独立计 划,坚持遵守条约将台湾的主权交还中国,使这次台湾独立计划夭折。后来国民党 接管政权后,对这次台湾独立活动的参与者进行了处罚,首要分子均被判刑。最后 的台湾总督安藤,在办完对中国的政权移交手续后,作为战犯逮捕。安藤在押送上 海受审的途中服毒自杀。

 1945年日本战败时,在台湾的日本人约有50万,国民党政府决定将这些日本人 遣送回日本。但战败后的日本国内缺粮少房,日本人回国后将面临十分艰难的生 活。由于很多日本人已在台湾生活了很多年,再加上台湾人没有对日本人进行报 复,所以有大约半数的20万日本人,都申请作为台湾的永久居民留住台湾,甚至 有不少人申请加入中国国籍。但国民党政府不批准日本人留住台湾,除了极少数技 术人员“留用”以外,其它日本人均被遣送回国。

 日本人想放弃自己的国籍成为中国人,“想作中国人而不可得”,历史上只有短暂 的一次。但可惜这种好景不长在,现在又进入中国人“想作日本人而不可得”的时 代,有通过留学、结婚等合法手段留住日本的,也有通过偷渡、超期滞在等非合法 手段赖在日本的。那些在日本大使馆门口排队,心惊肉跳地盼望拿到进入日本签证 的中国人,大概不知道50多年前日本人也曾以同样的心情申请留住中国。

 日本对台湾的统治是强加于台湾人民的殖民统治,当然是应该被否定的事情。但世 界上没有绝对的坏事,日本对台湾的统治,也有一些可以肯定的地方。

 在“硬件”方面,日本在台湾修建了铁路港口、工厂电站、水利灌溉等基础设施, 同时还为台湾培养了大量的技术人员。日本交还台湾时,台湾的工业化程度远远高 于大陆,是亚洲除了日本以外,工业化程度最高的地区。这为后来台湾的经济起飞 打下了良好的物质基础。

 在“软件”方面,日本在台湾普及了初等教育,建立了清廉高效的法制社会,并间 接地使台湾人意识到民主法制社会的优越性。日本交还台湾时,台湾人民的教育水 准程度也远远高于大陆,也是亚洲除了日本以外,教育普及程度最高的地区。这为 后来台湾的经济起飞打下了良好的人才基础。

 英法等欧洲国家统治殖民地的方法是:一、在殖民地搞专一的农业轻工业,人为地 制造殖民地的工业经济落后;二、在殖民地搞愚民教育,人为地制造殖民地人民的 愚昧。日本并没有按照欧洲国家统治殖民地的方法统治台湾,而是把台湾作为本国 的一部分来建设,给台湾带来了工业化和教育化,这是今天台湾人亲日情结的主要 原因。

2000年3月15日写于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