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谈对日宣战问题

林思云


   首先要感谢秋实先生找出了“宣战布告”的重要文件,我也听说过多少次中国在太平洋 战争后对日本宣战之事,但始终没有看到过《宣战书》的原本和内容,这次总算看到尊 容(见附录)。

   关于在二战时中日间是否宣过战这个问题,马悲鸣先生一年前就来信问过我,他听说中 国曾经向日本宣过战,请我帮他核实一下有没有这回事。在我的记忆中,我在中国学校 学历史时,历史课本中没有中国向日本宣战的记载。我在国内时也算是历史迷,关于二 战历史的书也看过不少,但没有记忆看到过中国向日本宣战一事。马悲鸣的问题不能靠 记忆回答,我先查一下手边的中国书。
  1. 《中国现代史》,人民教育出版社编著,顾问:周谷城等5人,编著:王志宏等6人, 1995年8月第一版。
    在该书的第二章《抗日战争》中,完全没有关于中国对日本宣战的记述。该书附录的《中 国现代史大事年表,1927-1992》,也完全没有中国向日本宣战的记事。特摘该书列出的 1937-1945年大事如下:
    1937年大事:芦沟桥事变、八一三事变(上海淞沪会战)、平型关大捷、南京大屠杀
    1938年大事:台儿庄战役、毛泽东《论持久战》发表
    1940年大事:汪精卫伪政权成立、百团大战
    1941年大事:皖南事变
    1942年大事:延安整风运动
    1945年大事:中共七大、日本无条件投降、国共重庆谈判、《双十协议》签署

  2. 《中华民国史辞典》,上海人民出版社编著,1991年8月第一版。
    在该书的《抗日战争》条文中,是这样解释的: “抗日战争(又称八年抗战),1937年7月起1945年8月止,是中国各民族人民为反对 日本帝国主义侵略而进行的伟大的民族解放战争。”该书关于《抗日战争》的具体说明很 长,但也没有中国向日本宣战的记事,只是说:“1941年12月,太平洋战争爆发,世界 反法西斯战线形成,英美等国积极援助中国抗战。”

  3. 《中国抗日战争史录》,中国国际战略研究基金会编著,编辑委员会名誉主任:姬鹏飞, 编著:徐焰等6人,1995年3月第一版。
    该书作为战史资料非常详细,但没有1941年12月9日中华民国林森主席发表对德意日宣 战的记载。
   以上这些书都是大陆的历史学专家编写的,书里没有国民党政府1941年12月9日对德意 日宣战的记载,这大概不会是因为大陆学者们孤陋寡闻,在历史大事记中把这么重要的 宣战都忘了吧。当然大陆的书有明显夸大共产党抗日,缩小国民党抗日的政治偏向性, 但似乎也没有必要故意隐瞒国民政府对日宣战一节,因为那时是国共合作,国民党政府 对日宣战就是代表共产党对日宣战。

   台湾国府的历史教科书我没有看过什么,但手头有一部《李宗仁回忆录》。李宗仁是指挥 台儿庄大捷的著名国军抗日将领,他在“珍珠港事变”一节中这样写道:“(民国)三十 年十二月八日由于日机偷袭珍珠港而引起了太平洋战事,美国和英、法同时对日宣战, 欧、亚两洲战火,终于烧成一片。我军抗战四年,至此骤得强大盟国加入对日作战,抗 战必胜信心于焉确立,军心民心的振奋,实前所未有。”李宗仁没有提到1941年12月9 日中国对日本宣战一事,难道这位抗日将军回忆时忘了中国对日本宣战这样的大事?

   外国的书又怎样呢?我到图书馆查寻过一番,先查日本人编写的工具书《世界历史大年 表》(1992年),这本书非常详细的记载了世界各个重大历史事件的发生年月日,在1940 月12月9日发生的世界大事中,没有中国对日本宣战一事。当然日本人对抗战可能有偏 向性,于是再查欧美的书。号称英国最著名的历史学家之一的Martin Gilbert所著的《第 二次世界大战》(Second World War,1989年版,日译版为1994年),是一部长达53章的 巨著,有非常详实的史料,但没有中国对德意日宣战的记述。

   另一部美国历史学家B.H.Liddell Hart所著的《第二次世界大战史》(History of the Second World War,1970年版,日译版为1999年),也是长达40章的经典专著。书的附 录中有一个非常详尽的二次大战大事年表(1930-1945),其中专门列有中国大事一栏, 芦沟桥事变这样的大事自不必说,一些不太重要的事,例如1937年9月22日的第二次国 共合作,1937年11月30日国府迁都重庆,1939年2月10日的日军海南岛登陆,1941 年9月的长沙会战,1941年12月25日香港陷落,1944年11月10日汪精卫去世等都有 记载,唯独没有提到1941年12月9日中国对德意日宣战一事。

   还有一部纪实影片《为何而战》,是美国拍的二次大战记录片(我看的是中文翻译版,VCD 影碟共8盘,中国称之为美国军方第一部奥斯卡金奖记录片),其中《中国之战》一部是 专门讲中国战场的,也没有提到中国在1941年12月9日向日本宣战一事。

   西方学者不提重庆国民政府对德意日宣战,也是出于对历史的负责,如果只提蒋介石对 德意日宣战,不提汪精卫向英美宣战,未免会有隐瞒历史的倾向(西方人不象中国人强 调“正统”,而是注重“事实”)。因为当时中国并不是只有一个政府,而是有四个政府(名 义上三个):重庆的蒋介石政府,延安的共产党政府,南京的汪精卫政府,满洲国的溥仪 政府。太平洋战争爆发后,一半中国人(重庆、延安)加入同盟国阵营反对德意日,另 一半中国人(南京、满洲)加入协约国阵营反对英美苏。两个敌对阵营的英美和德意, 都收到了自称是“中国政府”发来的宣战书,可谓奇事一件。

   1941年12月7日日本对美国和英国宣战(在偷袭珍珠港之后),12月8日美国和英国向 日本宣战,12月11日,德国和意大利向美国宣战,当天美国也向德国和意大利宣战。但 在二次大战中,却没有一个国家向中国宣过战,这倒不是西方国家看不起中国,不屑与 中国宣战,而是无法向中国宣战,英美不承认汪精卫政府,怎么向汪精卫政府宣战?德 意日不承认蒋介石政府,怎么向蒋介石政府宣战?所以中国没有收到一张来自他国的宣 战书。

   再仔细一看重庆国民政府的“宣战布告”,又感到有些不对劲。国民政府有两个“宣战布 告”,一个是对德意的宣战布告,这是一个标准的宣战书,明确说明宣战书开始生效的日 期:“兹正式宣布,自中华民国三十年十二月九日午夜十二时起,中国对德意志、意大利 两国立于战争地位,所有一切条约、协定、合同,有涉及中、德或中、意间之关系者, 一律废止,特此布告。”

   可是对日本的“宣战布告”,就让人看得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宣战布告”没有提到宣 战书开始生效的日期,只是含糊地说:“兹特正式对日宣战,昭告中外,所有一切条约、 协定、合同,有涉及中、日间之关系者,一律废止,特此布告。”如果当时召开一个记者 招待会,外国人问:“中国从哪天开始和日本进入战争状态?中国和日本的条约、协定、 合同从哪天开始作废?”中国人怎么回答这个问题?如果勉强按发布文书的日期来解 释:“1941年12月9日开始,中国和日本处于交战状态,中国和日本之间的一切条约、 协定、合同从今天开始作废。”难道1937年7月7日到1941年12月9日,中国和日本之 间的战争是非正式战争?在1941年12月9日之前,中国和日本之间的一切条约、协定、 合同仍然有效?

   只要仔细看一下对日本的“宣战布告”和对德意的“宣战布告”,就会知道对日本的“宣 战布告”缺少最关键的生效日期。当今国际间的一切条约、协议、最后通谍、宣战书, 最不能缺少的一个要素就是文件的生效日期,如果一个文件没有明确的生效日期,那么 就没有任何法律效应。宣战书要符合国际法的规定,没有表明生效日期的宣战书自然无 效。所以只要对照一下国际法的基本常识,就可以明白那份对德意的宣战书有效,而那 份对日本的宣战书无效。这份“宣战布告”只能内销,不能出口。外国人看了这样莫名 其妙的“宣战布告”,是佩服中国人呢?还是笑话中国人呢?

   本来我还不清楚中国的教科书为什么对“对日宣战”这么遮遮掩掩,看到这个宣战书的 原本,我才明白这份宣战书拿出来实在太不成样子。我想中国当时的专家也不至于不明 白没有确切生效日期的宣战书无效这个国际法常识,恐怕当时国民政府发布这个“宣战 布告”,只是为了鼓舞中国人的士气,正如《李宗仁回忆录》所述。这个“宣战布告”只 是意在“内销”,当时国民政府也没有准备日后拿这个宣战书在国际上进行交涉。

   中国这份宣战书不但没有被国际上承认,其实连中国人自己在事实上也没有承认,因为 一旦承认,中国在很多事情上就要陷于非常不利的地步。比如战犯的审判,国际法庭上 只对战争期间的战争犯罪进行审判,因为中日战争是1937年7月7日开始的,所以1931 年“九一八事变”时的屠杀事件就不予起诉。如果中国的宣战书有效的话,中国对日本 的正式宣战日期是1941年12月9日,那么按照国际法,1941年12月9日前的屠杀事件 就不予起诉。这样一来,1937年的南京大屠杀的凶犯岂不是无法追究了?日本人倒是希 望中国这个宣战书有效,这样一来8年侵略战争就变为4年,要赔偿的话,赔偿费也得减 少一半。

   如果中国人在教科书中加上对日宣战一条,把抗日战争解释为:“抗日战争于1937年7 月7日爆发,国民政府1941年12月9日正式对日宣战,1945年8月15日日本投降。”学 生们肯定要不解地问:“为什么中国要等到1941年12月9日才对日宣战?正式宣战以前 的战争是非正式的吗?”这样的教科书,不但不能激发学生的爱国热情,反而会使学生 对中国的历史产生疑问,所以大陆的教科书干脆不提。

   最后再回到“中国是否向日本宣战过”这个讨论的问题,也许秋实、路过先生会说:“不 是宣战书都有了吗,这还用问吗?”但如果再思考一下,就会发现这个结论的问题很大。 如果有人说:“中国政府早在1933年就对日本宣战了,而不是1941年12月9日。我们有 当时登载在报纸上的苏维埃政府公布的宣战布告为证”,这不也同样成立吗?甚至有人还 可以提出这样的问题:“中国是否向英美宣战过”,这也可以找来汪精卫政府登载在各大 报纸上的宣战布告为证。

   由于宣战不是一个国家的内部事物,宣战书是否有效要得到国际社会的承认。中国的这 份对日宣战书,当事人日本没有承认,远东国际法庭上没有承认,就连中国人自己在事 实上也没有承认。



附录:中华民国政府对日宣战布告(转自秋实先生)

中华民国政府对日宣战布告
(1941年12月9日)

日本军阀夙以征服亚洲,并独霸太平洋为其国策。数年以来,中国不顾一切牺牲,继续 抗战,其目的不仅在保卫中国之独立生存,实欲打破日本之 侵略野心,维护国际公法、正义及人类福利与世界和平,此中国政府屡经声明者也。 中国为酷爱和平之民族,过去四年余之神圣抗战,原期侵略者之日本于遭受实际之惩创 后,终能反省。在此时期,各友邦亦极端忍耐,冀其悔祸,俾全太平洋之和平,得以维 持。不料强暴成性之日本,执迷不悟,且更悍然向我英、美诸友邦开衅,扩大其战争侵 略行动,甘为破坏全人类和平与正义之戎首,逞其侵略无厌之野心。举凡尊重信义之国 家,咸属忍无可忍。兹特正式对日宣战,昭告中外,所有一切条约、协定、合同,有涉 及中、日间之关系者,一律废止,特此布告。
中华民国三十年十二月九日  主席 林 森
中华民国政府对德意宣战布告
(1941年12月9日)

自去年九月,德意志、意大利与日本订立三国同盟以来,同恶共济,已成一侵略集团。 德、意两国始则承认伪满洲,继复承认南京伪组织,中国政府业经正式宣布与该两国断 绝外交关系。最近德、意与日本竟扩大其侵略行动,破坏生太平洋之和平,此实为国际 正义之蟊贼,人类文明之公敌,中国 政府与人民对此碍难再予容忍。兹正式宣布,自中华民国三十年十二月九日午夜十二时 起,中国对德意志、意大利两国立于战争地位,所有一切条约、 协定、合同,有涉及中、德或中、意间之关系者,一律废止,特此布告。
中华民国三十年十二月九日  主席 林 森

  「引自中国人民大学历史系《第二次世界大战史资料选辑(1931-1945)》1986年11月第 1版,第230-231页。此两布告在当时各大报刊上有载。」

2000年11月26日写于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