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谈几点关于日本人在道歉问题上的观点

林思云


 中国人往往把日本的侵略和屠杀作为一件事要求日本人为此道歉,而日本人却把侵略和屠杀分成两件事,侵略罪和屠杀罪。日本的首相、天皇等都曾经向中国道歉,表示对过去侵略中国给中国人民带来的灾难表示反省,但从来没有说过对日本过去屠杀中国人民的事向中国人民道歉。

 从法律上讲,屠杀是一种最高侵犯人权行为,不仅要道歉,而且还应该进行经济赔偿。德国对犹太人犯的是屠杀罪,还有先生在文中提到的瑞典,澳大利亚的事件都是为侵犯人权的行为道歉。犯有屠杀罪要进行道歉和赔偿是当今世界的道德概念。

 但侵略罪却是另外一回事。首先侵略的定义不好下,如果说一国的军队武力进入另一国领土就是侵略的话,美国的越南战争就是同样犯了侵略罪,美国也应该向越南道歉,但美国肯道歉吗?所以日本流行一种“同罪说”,认为近代帝国主义国家都进行过大量的侵略,如果要道歉,大家一起道歉,要不道歉大家都不道歉,只让日本道歉是不公平的。所以日本人虽然在侵略方面向中国人口头道了歉,但心里仍很不服气,认为中国为什么不要求英国,俄国等侵略过中国的国家也向中国进行道歉,认为中国是在欺负日本这个战败国。同样美国,英国,俄国等国家也不会支持中国要日本对侵略行为道歉,因为他们自己也不干净。

 如果中国要求日本对屠杀行为道歉,是可以得到世界舆论的同情和支持的。比如许多南京大屠杀的书在美国出版后,许多美国人对日本的屠杀行为表示愤慨,但没有什么人谴责日本的侵略行为,尽管侵略是屠杀的前提。

 可是要日本承认屠杀罪比较难,因为屠杀罪要证据才能定罪。从法律上来讲,要定罪只有人证是不够的,必须有物证才能定罪。比如在南京大屠杀的问题上,中国人坚称日本人屠杀了三十万中国人,但却没有屠杀三十万人的有力证据。尽管有一些日本人屠杀中国人的照片,但从照片上日本人杀人现场的规模来看,都是几人到十几人的规模,没有一张照片显示有日军正在屠杀成千上万中国人的现场。最近出版的拉贝日记中,拉贝也明确说到当时南京城里只有二十万人,这反而成为日本人没有杀三十万人的证据。

 本来杀几万人,十几万人就可以作为屠杀论罪,如果你说日本人在南京犯了屠杀罪,杀了成千上万的中国平民,日本人是很难反驳的。可是中国人却坚称日本人屠杀了三十万中国人,聪明的日本人就抓住这一点进行反论,不谈日本有没有屠杀过中国人,集中攻击中国的三十万屠杀是信口胡说。中国人坚称屠杀了南京三十万中国人,其实反而给自己背上了包袱,因为证明不了屠杀三十万这个数目,中国自己也没有台阶可下。

 总而言之,日本人很聪明地把侵略和屠杀分成两件事,承认有侵略罪,不承认有屠杀罪。而侵略罪其它欧美列强也都是“同罪”,无法在此事上过分谴责日本。对于南京大屠杀这样的屠杀罪,中国人现在仍没有拿出有足够说服力的证据来证明日本人在南京的确屠杀了三十万中国人,日本人当然不会认罪。

 我讲这些话的意思是想让大家明白日本人的不肯道歉的理论根据。希望中国的有志者写出几篇能驳倒日本人不肯道歉的理论根据的大作,找出几个让日本人无法抵赖的证据说明南京大屠杀的存在。如果不能作到这一点,让日本人道歉的事就只能成为谁也说服不了谁的僵局,不会有一个令中国人满意的结果。

1999年2月14日写于日本